为提高青年教师特别是新教师的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根据《
青年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及《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动物科学学院新教师试讲试听制度。
一、 试讲试听对象
凡大学毕业生或调入我院欲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讲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参加人员包括学院领导小组成员、所在系主任和相关老师等。
二、 试讲要求
1. 试讲教师必须了解课程教学计划,熟悉本课程教学大纲,按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熟悉本课程的重点,难点,进展以及尚未解决的问题。
2.年轻教师就试讲内容应写出详细讲稿,交指导老师修改。指导教师应指定参考书并在教学法方面给予必要的讲述式示范。
3.教师应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按规定携带教材、教案、讲稿及有关教具至少提前 10 分钟到达教室或实验室。
三、 试讲、试听程序
1.试讲教师准备30分钟的试讲课程,试讲之后,由参加试讲会的全体老师提出评议意见和改进意见,最后讨论决定试讲教师是否通过。
2.听讲者应就教材内容的取舍、安排、教学方法、板书、重点与难点、时间安排提出相应意见。
3.试讲评议严格参照
领导督导听课及
同行听课评教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分。对于未达到要求的试讲教师必须认真听取评议教师提出的意见,根据学院和所在系的具体安排,必须再次试讲至满意为止。试讲通过后,教师方可正式授课。
四、 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由教学秘书负责解释。
动物科学学院
2010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