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 正文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材料与能源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能源学院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794

    各年级、各班级、各团支部:

           材料与能源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暂定于2023年5月27日在材料与能源学院院楼202报告厅召开,目前“学代会”的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希望各班密切关注。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委员会和学生代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7日晚上18:50(学代会)

           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院楼202报告厅

     

    二、学生代表大会主要任务:

    (一)听取、审议材料与能源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材料与能源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选举产生材料与能源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

    (四)颁发材料与能源学院第六届学生会负责人聘书

     

    四、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学生代表名额为120人,约占对应总人数的6.6%。

     

    (一)代表名额分配及分配方案:

           本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名额为120人,非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为遵循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大会规定,学生代表的性别构成比例原则上应为女性与男性代表各50%,且应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学生、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代表占相应总人数的比例。

     

     

     

           材料与能源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第一代表团(学生会代表团):16人(与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同时选举)

           第二代表团(22级代表团):每个班级2人,且男女代表各1人

           第三代表团(21级代表团):每个班级2人,且男女代表各1人

           第四代表团(20级代表团):每个班级2人,且男女代表各1人

           第五代表团(19级代表团):每个班级1人

     

    (二)学生代表资格:

           1.材料与能源学院在校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弘扬社会正气,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良,工作积极认真,注重自身修养。

           5.热心社会工作,关心集体,能广泛听取和反映广大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代表界别:团支书、班长至少1人,其他班委至少1人。

           7.学生代表政治面貌可为群众。

     

    (三)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及上报时间

           代表候选人产生由各班级负责,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做法如下:

           1.各班级按照名额分配方案和代表性要求,进行讨论酝酿,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填好《代表登记表》,报院团委审核。

           2.各班级负责人在接到本文件后应及时通知班级成员,根据民主、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班级候选人竞选学代会代表名单。

           3.各班级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法,通过差额选举方式产生代表。

     

           上报时间:在5月16中午1200前,班长需将附件1、2打包压缩,统一命名“年级+专业班级”格式发至邮箱:17771437383@163.com,附件3发至邮箱:lzr152020@163.com供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批。

     

            材料与能源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各班级周密组织,妥善安排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以确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材料与能源学院学生会

    2023年5月12日


    «返回上一级学生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