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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华农之星”院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3-06来源:

各年级、各位同学: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同时,结合115周年校庆“明日华农”主题系列活动,为营造校庆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华农之星”院内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华农之星”院内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设立“经管之星”、“经管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经管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经管之星提名奖”若干名。“经管之星”将推荐至学校参加“华农之星”评选。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1级至2023级,博士研究生为2020级至2023级。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

(一)学院评选

学院评选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现场答辩等程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本科生、研究生各推荐1名至学校参加校级评选。

(二)学校评选

学校评选由现场答辩会(95%)和网络投票(5%)两部分组成。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易班投票、现场答辩、结果公示、奖励表彰五个程序进行。

六、报名方式

1.纸质版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14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1、2)交至经济管理学院308办公室魏雨捷老师处。

2.电子版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14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2及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统一打包后,命名为“研究生/本科生+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华农之星申请材料”,邮件标题与文件同名,发送至邮箱:1399499514@qq.com


附件1:“华农之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docx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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