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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时间: 2018-05-21来源: 未知

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15名,确切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七年。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

(2)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

(3)在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均需认证)。

3.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硕士阶段的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一般应为同一一级学科,原则上应为经济类、管理学类、统计类和数学类等;若跨其它一级学科,由学院认定是否相近)。

7.以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导师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1、3、4、5、6、7款要求。

2.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经济类或管理类学术型硕士生。

3.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4.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三、报名

(一)报名

考生在2017年11月20日-2018年1月20日登录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 scau. edu. cn/yzb自行报名。

硕博连读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登陆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 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报名前须仔细阅读《 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二)报名费:200元。

(三)提交材料

       考生于2018年3月6日—3月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 报名费(拟采用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 网报系统打印的《 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 两位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专家推荐书》(由专家密封);

4.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5. 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 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 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8.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

9. 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

10.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 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四、英语入学考试

学校不再组织统一英语入学考试,请考生参加以下类别的第三方英语考试: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

(一)分数要求

TOEFL≥72分、雅思≥5. 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

(二)有效期

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六年内有效(2011年9月1日之后取得)。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其中英语能力满分100分,科研潜质100分,基本素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

 初选成绩=(英语能力成绩+科研潜质成绩+基本素质成绩)/3,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进入复选阶段。

(三)复选

1.笔试:由学院组织,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农林经济管理前瞻性问题”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学术报告:由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我院成立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选成绩=(笔试成绩+学术报告成绩)/2,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录取原则和总成绩=初选成绩(40%)+复选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8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招生计划

    学校公布的《 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将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数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导师联系,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相关通知。

八、收费标准、生活待遇及奖学金

(一)博士生缴纳学费标准: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9000元/年,三年共计27000元/人;全日制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20000元/年,三年共计60000元/人。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其中博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3万元/年(只奖励在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2、助学金(正常学制内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生享有荣誉和奖励金额,定向生只享受荣誉,以具体文件为准)、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学业奖学金

国家

助学金

学校

助学金

助研岗位

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博士生

一等

18000元/年

20%

833元/月

1367元/月

≥400元/月

≥49200元/年

二等

12000元/年

50%

≥43200元/年

三等

9000元/年

30%

≥40200元/年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道德风尚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扶持计划、毕业班优秀研究生等。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从2000元到500000元不等,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部)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部)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奖助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在农林经济管理领域进行创造性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推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学院设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

1.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学金,奖励金额:博士生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博士生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

2.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博士生4000元/人。

3.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助学金,资助金额:博士生为800元/人。

(四)学校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主要有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博士生创新人才(国内培养)培植计划、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计划。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每年拟资助30名左右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3000元至15000元。博士生创新人才(国内培养)培植计划,旨在加快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步伐,每年拟资助34名左右延长期间的非定向博士生,资助经费为7. 2万元/人,另导师须在此期间提供不低于每月1000元的“助研”津贴。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计划,旨在提升我校博士生国际化视野,每年选派30人左右优秀博士生到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为12万元/人。

九、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学院联系咨询。

(二)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三)本细则相关规定如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学院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20-85281847,罗老师

E-mail:luojun3941@163.com 

十、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7357。

电子邮件:2324185426@qq.com。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m.portunag.com/yzb

十一、重要提示

1、考生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0。

2、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招生实施细则,未详尽之处请按《 2018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办理。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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