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在校党政在国防教育、学生军政训练、预备役等方面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 、主管学生军政训练工作。根据《兵役法》和国家教委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生军政训练计划,经党政审批后组织实施。
2 、主管兵役工作。负责每年的征兵工作,预备役官兵的组织、教育、培训工作人面前整源资料,防空袭和兵员方案以及战时动员、组织预备设人员支前、参军参战等工作。
3 、做好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党委安全部等有关部门,对我校教职工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包括开展各项国防教育活动。
4 、主管我校拥军优属、拥军爱民、军民共建文明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我校转业、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
5、负责我校武器、弹药库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及应急防范措施 。
6、按照校党政的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协助保卫部门,组织有关预备役人员维护学校正常工作、学生、生活、治安秩序
7、完成校党政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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