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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军事科基本职能
  撰写时间:2016-10-26 来源/作者:  
 

1.贯彻落实上级军事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国防教育工作任务,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负责武装部的日常行政事务;

2.协助部领导做好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军事日”活动等;

3.协助部领导做好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征兵动员、预征、征集、政审、选送兵员及兵员的跟踪回访等工作;

4.协助部领导做好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协助部领导制定军训工作计划,负责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军训工作的检查、考核及总结评比工作; 

5.做好拥军拥属、军民共建工作;

6.做好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和建设工作;

7.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8.完成教育行政部门、上级军事部门、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9.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军事科 行政楼104-1  联系电话:852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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