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决策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开学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粤教保办函[2016]29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校综治办决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开学初校园的安全稳定。为做好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一)检查方式:
1、后勤处负责组织下属中心、外包物业、基建工程开展安全检查,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实验室、外租物业进行安全检查,资产公司负责对下属企业安全检查,试验中心负责对教育基地进行安全检查,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校综治办。
2、各学院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校综治办。
3、各机关部处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校综治办。
4、保卫处干部分组对重点单位和上学期末排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被抽查单位由校综治办通知所在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主要针对所在单位自查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一组:戴育滨(组长) 王露、黎卫清、敬泽龙、伍梦霞(记录)
第二组:谭寿能(组长) 马卫国、杨巍、陈树鸣、曾亮亮(记录)
第三组:朱金秋(组长) 马安勤、王建岗、朱良成、王柳如(记录)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查时间:2016年8月26—31日。
校综治办抽查时间:2016年8月29—31日。
(三)检查要求:各单位要对自查和校综治办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排查的重大隐患,实行一隐患一表一报,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并给出具体整改时限,自查报告请于2016年8月31日下班前报校综治办(行政办公大楼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wc@scau.edu.cn。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维稳工作:各单位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检查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有无记录)、对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制度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滥拉、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的应急事故照明、疏散标志、消防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器材的完好情况;临时电源线、临时动火用电、夜间加班、举办大型活动、装修改造工程等的审批情况。
(三)生产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高空作业防护、锅炉、电梯年检及安全运行情况;危险点控制管理情况;机械设备完好情况。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病菌、放射性元素以及珍贵、稀有物品、主要仪器、设备、试剂、标本、资料的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门进行认真检查;各实验室安防监控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
(四)治安防范: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重点部位人、技、物防)落实情况;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情况;研究、部署、检查防范工作及记录情况。各学院对教工、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并做好学生底数、去向等统计、管理工作。
(五)交通安全:单位领导对交通安全重视情况;是否设专兼职车辆管理人员;持证人员、职工、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及落实情况。提醒教工、学生注意出行、居家安全,特别提醒学生乘车安全,不要乘坐没有资质、保险不完善、违规超载的汽车。
(六)其他:食品安全情况;防疫安全情况。
特此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伍老师
电 话: 85280109
电子邮箱:bwc@scau.edu.cn
附件:
二级单位突发事件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二级单位突发事件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单位综合 治理负责人 | | 电话 | |
开展安全 检查日期 | | 参加安全 检查人员 | |
安全检查 负责人 | | 电话 | |
安全隐患 情况描述 | (请写明安全隐患具体位置、情况及建议,若遇紧急情况直接拨打保卫处报警85280110电话) |
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签收 | 签收人: 年 月 日 |
处理意见 及结果 | 处理人: 年 月 日 |
备注 | |
注:要求各二级单位突发事件及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发现,一事一报,本表一式两份,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科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