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 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

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奖助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品学兼优,2023-2024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2023-2024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全院共奖励7人,8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

根据各年级参评总人数所占比例计算,将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公布如下:

2021级:参评总人数740人,国奖名额2名;

2022级:参评总人数730人,国奖名额2名;

2023级:参评总人数742人,国奖名额3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共奖励1000人,5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具体名额待综合测评排名结果确定后分配。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45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 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2)导入模板中所填的个人奖项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3)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格式参见附件4,电子版)。单独放一个文件夹,标明年级+姓名;

以上材料请于10月418:00前】打包命名为:“姓名+年级+班级+国奖申请材料”发送至Y37091@yeah.net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5,填写要求见附件6)

以上材料请于10月418:00前】打包命名为:“姓名+年级+班级+国励申请材料”发送至Y37091@yeah.net

(三)国家助学金

1、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10月11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

2、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7)。于10月112400前打包命名为:“姓名+年级+班级+国助申请材料”发送至395304766@qq.com

六、工作要求

请按要求按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相关纸质材料请留意后续通知。

 

 

 

附件1: 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docx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2024.xlsx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4: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xls

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名单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7: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xls

 

 

 

艺术学院

20249月29


Copyright 2022 艺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艺术院大楼

管理登录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