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班: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二、评审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

(1)新生:9月26日(周四)晚上23:59分前,提交5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2、4、7;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3)、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填写文末在线文档;

(2)老生:9月27日(周五)晚上23:59分前,提交4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2、4;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3)、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填写在线文档自评表及材料清单

注: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后续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用于审核,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自查文件一一核对清楚是否具备基本条件,并时刻留意学院通知补交证明材料。

2.学业奖学金:新生9月26日(周四)23:59分前,老生9月27日(周五)晚上23:59分前,提交2个附件材料(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3)、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填写在线文档自评表及材料清单。

注: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材料满足条件并获得名额者,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已提交国奖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要求国奖提交的材料中已包括学业奖学金的相关材料。

 

三、各年级指标

学业奖学金

22级

23级

24级

一等

16

18

43(其中含推免生27人)

二等

25

27

24

三等

41

45

39

 

国家奖学金:老生共3个指标,新生共2个指标(需符合条件),老生22级与23级恒定各1个指标,第3个指标根据老生两个年级排名第2的同学的分数高低确定,分数更高的则获取第3个国家奖学金指标;新生国奖由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最多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到学校参评,具体条件可参考附件中国家奖学金通知文件,若新生国奖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2人,则按提交材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排名前2者获评。

 

四、工作要求

本次艺术学院所有材料均采用电子版形式,请大家将所需提交材料与相关证明用扫描后上传,每个人一个压缩包(含附件+证明材料),命名格式:年级+姓名+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到scauartpg@163.com。

请所有同学填写自评表及材料清单(在线文档内数个工作表,未填写工作表视为无效分数),自评表已采用加密形式,相互无法查看,如自评表内容不够填写,请咨询林老师。

自评表及材料清单:请留意年级群通知中的在线文档

材料截止时间9月27日0点。

等奖学金评选结果公布后,填写附件2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中的附件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并在指定时间内交到学院310,具体提交时间请仔细留意年级群。

其他填写事宜请认真阅读附件。

 

艺术学院党委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附件2: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4发布稿).pdf

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4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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