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 “创客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218

为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赢在广州”创业大赛等比赛,我校决定举办2024年 “创客杯”大学生创新大赛。

一、活动时间

20243-5

二、参赛赛道及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的特点、所处的创业阶段、项目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高教主赛道分为以下组别,各组别的参赛要求如下:

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三个组别,各组别参赛要求如下: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以上赛道及组别均允许跨校组建团队,但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学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有志于创业的团队踊跃参加比赛。

(二)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鼓励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三)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六)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须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七)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八)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31日以后出生)。

四、比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二)大赛评审标准参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3。

(三)大赛设直通车项目,可不经过学院初赛直接晋级校级复赛。直通车项目团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团队第一作者获得一项发明专利以上;或已经成立公司并拥有授权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归属明确属于该公司);或年营业额500万以上的企业。其中参赛法人、股权占比均需符合大赛要求。

2. 近三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的项目第一导师,可选择1个项目直接晋级校级复赛并担任第一导师。

五、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及参赛报名(430日前)。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作品收集等工作。

(二)学院初赛(430日至510日)。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出15个项目团队参加校级复赛。

(三)校级复赛(510日至515日)。复赛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从中筛选出30个优秀创业项目参加校级复赛。

(四)校级决赛(515日至30日)。决赛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入围项目须进行现场路演,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的商业计划书、PPT及现场路演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六、参赛项目材料提交方式

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在所在学院进行申报,于202443024:00前将报名表(附件1)、商业计划书、路演PPT等参赛材料的压缩文件打包发送至艺术学院邮箱scauartpg@163.com。(邮件命名:创客杯+项目名

 

报名直通车的项目团队将PFD格式的商业计划书和路演PPT的电子版材料及符合直通车条件的佐证材料(注明直通车项目)直接发送到scauaiejsb@163.com,材料不全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金奖10项,银奖20项,铜奖30学院内部评审不设奖项。

学校将根据决赛结果推荐排名靠前的优秀项目团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广东省分赛、2024年“赢在广州”创新创业大赛及其他重要大赛。

、联系方式

(一)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是发掘和推荐优质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良好契机。2023年、2024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必须参加比赛。

(二)加强宣传。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充分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发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跨学院、跨年级组团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九、联系方式

林老师:020-85281046

大赛交流微信群:

 

 

 

 附件1-3下载.docx

 附件1-3下载.docx


Copyright 2022 艺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艺术院大楼

管理登录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