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基层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深入组织学习,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上交。
其中,特别说明如下:
(1)附件1.民主评议党支部测评表(每支部上交一份,并注明各等级票数)
(2)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不用上交,评议过程用,并做好保管备查)
(3)附件3.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
请各支部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纸质版的附件1、3上交到学院310綦林老师处;电子版请以“XX支部民主评议材料”命名发送到qilin@scau.edu.cn。
中共 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