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大学生培养科学精神,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上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简称“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校内申报,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5号之前。
二、评审形式
由艺术学院专项老师组织评审材料。根据校内分配名额将选送校级评审的作品材料。
三、参赛作品类别及资助等级
1. A:科技发明制作
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
资助金额:重点项目每个6万元;一般项目每个2万元。
2. B: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
资助金额:重点项目每4.5万元;一般项目每个1.5万元。
3. C: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本类项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领域内;
资助金额:重点项目每3万元;一般项目每个1万元。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及要求:
凡在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可以报名,参赛人员须诚实守信,遵守比赛规则,坚持作品原创性。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且每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省评项目申报,为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原则上团队成员中毕业班同学数量不能超过50%。
2.项目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的申报者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项目的申报者限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算。
(3)申报项目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价值与现实意义。项目须由学生自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进行成果展示,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申报项目须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且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项目团队学生总人数不超过10 人,且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5)申报项目须配备1至3名指导老师,项目团队须至少配备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指导老师,原则上一个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参加省评申报;
(6)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项目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7)专项资金仅接受学校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8)其他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分类及资助金额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五、结项要求
立项项目结项需要满足两个基础条件,并在研究过程中从以下三个方向中选择一种作为项目的具体结项方式。用于申请结项验收的奖项、论文、专利、著作权等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本立项项目的团队成员。
(一)两个基础条件
1.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要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
2.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要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比赛
(二)具体结项方式(三选一)
1.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落地成果结项
重点项目要求获得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省级优秀团队,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开具的成果应用证明;一般项目要求获得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省级优秀团队。
2.“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成果结项
重点项目要求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金奖;一般项目要求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银奖及以上。
3.实物或论文结项
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或发表1 篇学术论文。项目团队成员应为所发表学术论文的一作或二作。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CI、E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项目团队成员应为所发表学术论文的一作或二作。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SCI、CSSC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项目团队成员应为所发表学术论文的一作或二作。
六、作品提交方式
1.报名方式:参赛人员可跨学院组队,以队长所在的学院进行申报。参赛队伍填写《 2024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按要求上交参与院级竞赛和申报书(附件2)、作品等材料。
2.作品上交内容与方式
电子版:各负责人于12月15日晚上22时前将报名材料命名为 “2024“攀登计划”项目(科技发明制作类/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类)+作品名称”,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艺术学院邮箱(scauart310@163.com)
纸质版:负责人将申报表、参赛作品、作品汇总表(各一份)于12月15日17时之前交至艺术学院310室。
七、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团省委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
2比赛细则以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请的通知为准。
艺术学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