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音乐表演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一章 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学科概况和主要学科专业方向
一、学科概况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音乐领域设有稳定而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能够胜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编辑、音乐创作、音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的音乐专业始建于2005年,历经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逐步形成了自有的学科特色和专业积累。目前,音乐领域共有专职教师15人,其中正教授1名,副教授5名,讲师9人,外聘实践型导师5名,均为国家一级演员(广东省著名歌唱家唐彪、崔峥嵘等)。教师专业背景涉及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民族音乐学等诸多学科,且大多毕业于海内外的知名音乐学府,多人留学于意大利、英国、乌克兰、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等地。93%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1人为在读博士。2010年至今,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项,横向基金课题6项;校级项目5项。在核心期刊及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90多篇,主编教材3部,参编教材2部。此外,音乐专业与行业、企业开展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建立校外艺术实践教育基地9个,其中有华南地区最先进、最完善和最大的综合性表演艺术中心——广州大剧院;南方歌舞团、广东省歌剧舞剧院等。音乐专业师生在广州大剧院、星海音乐厅、玉兰大剧院等省内外知名演艺场所举办专业音乐会16场,在各类各项演唱、演奏及合唱比赛中获得奖项100余项。音乐系具备专业琴房教学楼、综合排练室及演艺厅等较好的硬件设施。经多年发展,在学科建设、音乐平台搭建等方面基础很好,其整体实力在广东省音乐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主要学科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方向具体为声乐、钢琴。培养具有专业系统理论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表演能力,能够与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对接的高水平、应用型艺术人才。培养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具有良好的音乐演唱、演奏能力与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具有从事音乐表演实践的能力。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发扬实事求是的科研创新精神,倡导严谨治学、民主务实、勇于创新的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2.专业素养
应具有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的科学文化素养和崇尚创新的科学精神,对音乐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具备知识学习、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的能力,了解本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专门知识,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科学研究能力。
3.职业精神
应热爱音乐表演工作,致力于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积极服务于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良好的音乐演唱、演奏能力与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表现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4)能运用现代传媒工具,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前景,强调人文、审美、科技等多学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1.专业技能实践
必须由富有经验的校外或校内音乐表演专家作为指导和考核导师,在直接面对公司、企业、研究所、艺术机构等,从事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音乐表演领域实践训练。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包括音乐表演专业领域的沟通与表达技能,音乐表演思维与方法、论文与调研报告撰写技巧、资料查阅方法、数据处理方法等方面的技能。
2.案例教学
各专业课教学中案例教学不少于总学时数的60%。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应当熟悉获取知识的途径和方法,能够通过音乐表演领域相关的科技文献、网络信息和科研实践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充分了解音乐表演的科技前沿和技术需求,了解本领域的学术动态。具有良好的音乐演唱、演奏能力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2.实践研究的能力
掌握扎实的音乐领域基础理论、高水平的表演能力和研究方法,并在本领域的相关方向中具有独立从事鉴赏、演绎不同风格及题材音乐作品的能力,并能运用现代传媒工具了解本领域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前景,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并应用于实践。
3.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有从事音乐表演实践的能力与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本领域企业、院校及相关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部门等的教学、研究与表演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与实验室、导师工作室和企业的相关工作密切结合,具有良好的学以致用能力。
4.组织协调的能力
应具备多方面的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根据需要开展与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消费者等方面的合作,具备指导并解决艺术生产实践活动中相关的各种创新问题的能力,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要求
在第四学期开展论文开题工作,最迟于第五学期前完成。选题内容应与本类别相符。学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和规定课程、完成毕业环节的各项要求,且专职导师和实践导师均同意开题;需要举办不少于2次具备较强专业水平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5分钟;曲目类型包括独奏(唱)、重唱或独奏和合奏形式(包括协奏、双钢、室内乐作品)。合奏作品演奏时间不能超过音乐会总长度的1/2。曲目的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作品,包括至少一首(部)20世纪现代派作品。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对学生毕业实践展示开题进行指导和考评。学生的毕业实践展示开题报告应就展示选题的意义和价值、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做出充分说明。开题报告经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创作阶段。
2.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等。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它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3.学位论文水平要求
学位论文要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在实践活动中总结音乐表演规律、提出学术观点,字数要求不少于8000字。鼓励学生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在有届次的高级别比赛中参赛或获奖。
第二章 培养方案
学院 | 艺术学院 | 培养 类别 | 全日制专业硕士 | |||||||||||||
专业学位类别 | 艺术硕士 | 类别 代码 | 1351 | |||||||||||||
覆盖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 | 音乐表演(135101) | |||||||||||||||
学制 | 学制: 3年 | 培养 方式 | 全日制 | |||||||||||||
最长学习年限: 5年 | ||||||||||||||||
学分 | 课程与培养环节总学分50学分,分配如下: 课程学分要求: 18学分 培养环节学分: 32学分 | |||||||||||||||
一.课程设置 | ||||||||||||||||
课程 类别 | 课 程 编 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学 分 | 开课 学期 | 硕士 | 博士 | 备注 | |||||||||
公共 必修课
6学分 | 19021000000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0 | 第1学期 | 必修 |
|
| |||||||||
19021000000003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0 | 第2学期 | 必修 | (2选1) | |||||||||||
1902100000000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0 | 第2学期 | 必修 | ||||||||||||
15021000000001 | 硕士生英语 | 3.0 | 第2学期 | 必修 |
|
| ||||||||||
公共 选修课 |
|
|
|
|
|
|
| |||||||||
专业 必修课
6学分
| 05031135100001 | 艺术原理 | 2.0 | 第1学期 | 必修 |
|
| |||||||||
05031135101001 | 音乐专业外语 | 2.0 | 第2学期 | 必修 |
|
| ||||||||||
05031135101002 | 岭南音乐概论与赏析 | 2.0 | 第3学期 | 必修 |
|
| ||||||||||
专业选修课及跨专业选修课
6学分 | 05032135101001 | 舞台正音与表演 | 2.0 | 第2学期 | 选修 |
|
| |||||||||
05032135101002 | 世界民族音乐 | 2.0 | 第2学期 | 选修 |
|
| ||||||||||
05032135101003 | 歌唱艺术与作品赏析 | 2.0 | 第3学期 | 选修 |
|
| ||||||||||
05032135101004 | 钢琴艺术与作品赏析 | 2.0 | 第3学期 | 选修 |
|
| ||||||||||
05032135101005 | 歌剧、重唱与排演 | 2.0 | 第4学期 | 选修 |
|
| ||||||||||
05032135101006 | 钢琴协奏、重奏与排演 | 2.0 | 第4学期 | 选修 |
|
| ||||||||||
二.培养环节及时间安排 | ||||||||||||||||
培养环节 | 培养环节要求 | 培养环节安排时间 | 学分 | 备注 | ||||||||||||
硕士生 | 博士生 | |||||||||||||||
1.制定培养 计划 |
| 第1学期 开学 |
|
|
| |||||||||||
2.开题报告 |
| 第3学期 |
|
|
| |||||||||||
3.中期考核 |
| 第3学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