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团队:
根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2〕5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和说明
1、项目中期检查
⑴项目主持人必须认真填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可参考中期检查报告填写模板(附件4),同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①《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②如果有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的,需要提交成果支撑材料,如实物照片、过程照片、实验报告、论文、设计图纸、软件光碟、使用说明等;检查报告填写后将电子版材料交至学院检查并参与学院中期检查。
(2)艺术学院所有中期考核的项目必须在5.20日将如上材料电子版发art-idea@qq.com 纸质版交启林北43栋创意文化园办公室。另外,所有中期考核的项目初步以资料审查为主,提交如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中期考核ppt一份。 (3)如需提前结题的项目,请按要求提交如上材料外,还需提交结题材料,并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待通知。 2、项目终止
经多方努力无法完成预期结果,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项目的,应上交以下材料的:①终止报告(格式同结题报告)(附件3);②项目总结(3000字以上,对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结论等进行汇报)。项目终止率将影响本学院的下一年项目立项数。
3、创新创业学院与各学院共同立项的学生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与各学院共同立项的学生项目(包括创业实践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中期检查。此类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按照上述第1点(1)认真填写并于5月25日中午12:30-14:00提交相应材料创新创业学院D101办公隔间(莘园二楼)。创新创业学院对此类学生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成果等内容进行书面审查,并召开座谈反馈会通报中期检查意见,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
2018年5月14日
附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