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本科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根据《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华农党发〔2009〕22号),做好我校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18年5月14日—5月22日。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
3.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非英语专业必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55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其中,艺术类专业如参加“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80.0分),英语专业必须通过专业四级考试且成绩达到80.0分或通过专业八级考试。
5.符合以上规定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每学年综合测评都获得一等奖学金或二等奖学金(至少一年获得一等奖学金);
(2)担任两年以上班长、团支书以上学生干部,同时每学年综合测评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其中有三年获得二等奖学金以上);
(3)在校期间曾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励(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三等奖以上前三名主持者),同时每学年综合测评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其中有三年获得二等奖学金以上);
(5)在文体竞赛活动或其他各种竞赛、评优活动中获省级以上表彰(个人项目文艺类前三名、体育类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队员),同时每学年综合测评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其中有三年获得二等奖学金以上)。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各学院安排提交以下材料:
(1)《 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
(2)《 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 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者突出事迹材料(附件3,电子版,参照附件3格式,不少于2000字)
(4)个人成绩单(无需个人打印,学院统一打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页、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电子版)、英语四六级/A级成绩单复印件(纸质版)。
2.学院初审、公示。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公示时间为5月19日-21日。
3.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
五、奖励办法
1.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在毕业典礼时进行集体表彰。
2.评优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评选及宣传要求
1.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是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2. 学校将通过网页、微信平台、易班、宣传栏、校报等方式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激励在校大学生成长成才,掀起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
七、材料提交要求
1.上述纸质版材料于5月18日上午11点前交到艺术学院309。
2.上述电子版材料于5月18日上午10点前发到scauart2014@126.com。
3.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和提交时间做好材料准备,如发现材料缺漏或格式错误、缓交等情况,则取消其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