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10浏览次数:657

           

各毕业班:

根据《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为做好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410-21

二、工作程序

(一)41316:00前完成 学生综合测评个人自评报告(附件1)并完成班级初审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到艺术学院309办公室;

(二)414-16日组织年级复审;

(三)417-18日第一轮公示;

(四)418日答疑;

(五)419-20日最终公示;

(六)获得一等奖的同学于420日提交2000字以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参照附件3格式)和近期生活照1张;请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近期生活照放入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班级+姓名”格式发送到scauart2014@126.com;

()获得奖学金(即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的同学于42116:00前打印本科生综合测评评优鉴定表(附件5)人工填写完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艺术学院309

三、相关说明

1.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办法》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综合测评的实施、奖学金的评定等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2.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过期将取消资格。

3. 毕业生综合测评只颁发荣誉证书,不发放奖学金。

  

艺术学院

2018410



附件下载点击:学院综合测评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