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我校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 13号)(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2)、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
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1]7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2015年9月2日)(附件3),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艺术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1、推免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6日-9月25日)为推荐阶段,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为接收阶段。推荐与接收分离,推荐阶段结束后,才能开始接收阶段。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等工作。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下旬)为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2、推荐名额不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学生自主选择报考硕士学位类型和学校。
3、建立“推免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化。推免生通过该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二、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蔡传钦、金惠
副组长: 陈志远、郑欣、郑颜文、张健、曾智林
成员: 赵英姿、黄兰、杨道陵、谭明祥、吴宗建、刘源、胡辉、李美群、郝丽、蔡炫
三、2018年我院推免生名额
上报学校人数为正式推免名额21名,候补名额4名。
四、报名条件和遴选推荐办法
1、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推荐过程不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根据《
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除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外,第1~6学期(五年制的为第1~8学期)的平均绩点应达到3.00以上(含3.00),且在专业排名前50%以内;无重修记录(辅修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除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达425分(艺术类学生英语应用能力A成绩达合格)以上者,均可报名。
3、根据《
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对本学院报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总分排序(其中学生全学程学业平均成绩占70%,学院测评成绩占30%),择优录取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
五、 “推荐阶段”时间安排
1、9月11-14日,学生报名,上交材料。
2、9月18日上午8:30在艺术学院317,学院安排组织面试、综合测评、遴选推荐。(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提前准备2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内容为个人基本信息、获奖经历与社会实践等)。
3、9月18-20日学院公示结果三天 。
4、9月20日下午5:00前,学院上报推免汇总结果。
4、9月21-22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免生资格,公示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提交汇总数据给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我校推免生名单上传后,会及时通知学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操作,完善信息,填报志愿。9月28日起,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进入“接收阶段”)
五、其它说明事项
1.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若受到党、团、行政处分,课程修读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导致不能应届毕业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2.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在被相关学校录取后),必须签写《
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不得中途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不参与接收阶段的录取而浪费的名额将在下一年学生所属学院的推免名额中“核减”。
3. 请2018届同学认真研读《
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希望符合条件同学积极报名,并填写《2017年推免报名审核表》(附件4),后面请附上个人四六级成绩单(或英语应用能力A成绩达合格证明)、大学期间所获奖励的复印件。
4. 9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艺术学院309蔡导处(逾期未交表的同学,即便条件符合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需将此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scauart2014@126.com),文件以“保研+专业+姓名”命名。14日中午12:30在学院三楼博物馆会议厅召开保研注意事项会议,所有提交推免申请表的同学需准时出席会议。
5.申请表格需完整和真实填写,如发现表格上学生该填的信息空白或成绩绩点等造假,将取消面试资格。
6.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推免生正式名单(含候补)将在校园网公示10天,并报省招办审核,通过后,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进入“接收阶段”的流程。具体“接收阶段”的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通知,或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查询各接收单位的信息。
相关附件如下: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附件3:《
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附件4:《2018年推免报名资格审核表》
附件5: 院系代码表;
附件6:本科专业代码表(推免报名用).
附件7:艺术学院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艺术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