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省学位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我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2017届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及专业水平进行了全面审查,盖祥方等734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拟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就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电话或书面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
受理地点:24号楼306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5283626
附件:艺术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艺术学院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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