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参与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5287780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