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明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我校“石崖茶提取物在制备解酒产品中的应用”拟进行发明专利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1〕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专利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 | 石崖茶提取物在制备解酒产品中的应用 |
专利号 | ZL201811325729.0 |
发明人 | 孙远明、李郡、李美英、谌国莲 |
所在学院 | 食品学院 |
受让方 |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拟转让金额 | 无偿划转(用于受让方增资扩股) |
定价方式 | 协议定价 |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1日,共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匿名或无证明材料的异议。
联系人:陈蔚华
联系电话:38676276
办公地点:行政楼407室
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28日